2016年市直单位社会评价意见重点整改目标
序号
意见概要
整改目标
1
杭州交通状况拥堵严重,对路线设置、车流疏导要更加科学。(市政协委员意见第17条,省直机关意见第87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市人大代表意见1条、市政协委员意见3条、区、县(市)领导代表意见1条、区、县(市)部、委、办、局负责人意见4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意见1条、国务院特贴人员意见1条、市领导联系科技人员意见2条、绩效专家意见2条、新闻媒体意见1条、绩效信息员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11条、城镇居民意见21条、农村居民意见1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3条、行政服务大厅意见2条、网民意见5条、来电、来信意见意见1条)
一是加强市区交通组织和管理,全年拟实施优化93条斑马线、58个“禁左”、6条支路单行、封闭30个缺口等交通组织优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市区道路通行效率。二是配合建委、地铁、城管等部门做好施工占道交通保障工作,优化外围秩序、分流内部流量,最大限度削减施工给区域交通带来的影响。
2
对非机动车、电瓶车在机动车道上占道或逆向行驶的现象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对机动车的违停行为也要加大处罚力度。(区、县(市)部、委、办、局负责人意见第31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展厅意见1条、市政协委员意见4条、区、县(市)部、委、办、局负责人意见3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意见2条、国务院特贴人员意见1条、绩效专家意见5条、省直机关意见4条、绩效信息员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10条、城镇居民意见45条、农村居民意见5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11条、行政服务大厅意见4条、网民意见21条)
在市区道路实施“三长”网格化管理,开展“火力”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确定53条严管严治道路,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骑车带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和机动车违法停车、开车打手机、变道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
3
希望进一步加强对涉黑、恶、拐案件的侦办工作,不断加大对盗、抢、骗等侵财性案件的打击力度,遏制侵财性案件高发势头,保障群众安全。(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第47条,外来创业务工人员意见第424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意见1条、绩效信息员意见1条、企业代表意见2条、城镇居民意见13条、网民意见10条)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和涉黑、恶、拐等违法犯罪活动,力争全年七类严重刑事案件破案率不低于95%;组织开展打防侵财犯罪专项行动,依托浙江省(杭州市)防欺诈中心打击和防范通讯网络诈骗犯罪,提高打击防控各类侵财犯罪力度,力争全年全市侵财案件发案总量低于上年,为G20杭州峰会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4
方便民众网络查询案件办理情况,不定时推送相关安全短信等信息。(网民意见第538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老干部意见1条、城镇居民意见3条、行政服务大厅意见1条、网民意见2条)
一是扎实推进执法依据公开、执法办案公开、行政管理公开、行政许可公开,形成执法公开的常态机制。二是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严格实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三是建设完善“警察叔叔”警务APP执法公开功能模块,提供执法环节信息公开服务。
5
出入境服务窗口便利化不足,服务人员态度有待提升,要更好地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新闻媒体意见第95条,另涉及此类问题的城镇居民意见2条、网民意见6条)
一是按照“亮窗工程”建设要求,规范全市公安出入境窗口的功能区设置、器材设施配备,及时维护确保办证设备正常使用。二是落实“一证通”便民服务举措。三是运用“警察叔叔”警务APP等开展出入境法规政策和服务措施宣传。四是强化岗位教育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加强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