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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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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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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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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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截至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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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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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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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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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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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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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系列会议精神,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
2、起草《2018年杭州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8年杭州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
3、制定出台《杭州市公安机关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实践“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全体党员民警;
4、用好廉政文化教育课堂,开展学习教育,上半年全市公安民警学习率、达标率达100%;5、起草市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委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清单》;
6、起草《杭州市公安民警涉酒行为“五个一律”》(修订版);
7、用好廉政文化教育课堂,开展学习教育,上半年全市公安民警学习率、达标率达100%;大力推广钉钉掌上学堂,向全市公安民警及时推送廉政资讯、警示案例,不定期开展廉政测试。
8、做好全市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查诊”相关工作,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及时发现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切实消除问题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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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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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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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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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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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把分散的出租房屋作为“虚拟旅馆”的一个楼层、一个客房,实行“房屋出租前安全把关、租客入住登记、离开注销”制度,强化“以房管人”理念,实时采集基础信息,减少租房安全隐患,形成租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流动人口5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开展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7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60%,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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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25日,全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已经覆盖了682个社区(村、小区)的75.5万余间出租房,有效采集、管理流动人口250.3万余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工作推进。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实施三项举措,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开展专项排查。抓住春节过后流动人口集中返城,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变化较大的时机,组织开展节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清理排查工作,通过“定点式诊查、拉网式排查、集中式清查”,进一步摸清人房底数,整治安全隐患。二是分层专题部署。市流动人口办于5月7日和6月1日分别召开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和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按照市政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围绕半年度互学互看活动,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三是加强考核引领。坚持目标导向,将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纳入2018年全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列入各区(县、市)排名赋分办法,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
(二)明确标准任务。对照市政府《实施方案》,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强化面上推进。一是制定一个安全标准。围绕出租房屋使用安全,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会同市住保房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制定下发了《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基本安全标准(试行)》(杭租房旅〔2018〕2号),确定了8条房屋出租的基本要求,以及9种不得出租居住的情形,为各地规范开展“旅馆式”租房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撑。二是制定一张任务清单。分层面确定区(县、市、管委会)和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下发《区、县(市)、管委会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任务清单》和《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杭租房旅〔2018〕4号),细化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领导,实行任务清单式推进。在此基础上,在公安内网开通工作专栏,建立定期报送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情况。三是明确一批重点区域。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以居住流动人口5000人以上的社区(村)为重点,并下发专门通知,明确建设任务。
(三)实行三级督导。按照“下督一级”的原则,建立市、区(县、市、管委会)、街道(乡镇)三级督导机制,制定下发《杭州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督导工作方案》(杭租房旅〔2018〕3号),明确各级督导重点、督导方式和督导频率,形成层层抓落实、促推进的工作态势。各地流动人口办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区级督导方案,开展业务督导,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落实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建设。6月11日至14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市综治办、市流动人口办、市住保房管局、市公安消防局等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对各地的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实地查看“旅馆总台”功能设置、组织架构、日常运行等情况,听取各区(县、市)及管委会工作组织实施情况等,现场督导工作推进,指导帮扶各地开展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面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全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力度不一,个别地区“旅馆式”管理实施区域(部位)还停留在少数几个试点上,面上工作力度不强。二是部门联动需加强。在推进“旅馆式”管理过程中,部分地区部门合力尚未形成,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情况抄报、联合治理等仅停留在文件上,未开展实质性工作,存在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三是攻坚破难有待发力。今年省、市明确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奖惩措施纳入居民公约、业主管理规约、村规民约等自治章程”纳入平安考核内容,督导中,有部分地区尚未落实,有的地区仅停留在书面上,落地执行不够。同时,个别地区对已纳入“旅馆式”管理的出租房屋仍存在消防设施未正常运行、损坏未及时更换以及疏散楼道堆放杂物等安全隐患,常态监管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市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梳理前期督导工作情况,形成专门通报,督促各地对照检查整改。同时,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强化面上推进。围绕市里《实施方案》,按照“从早从快”的建设原则,用好“三个一”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导,推动面上建设。二是启动平台建设。建设基于智能门禁系统的“旅馆式”管理平台,打造具有行政服务、金融服务、企业服务、公共服务以及商业服务于一体一站式服务管理平台。满足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基础信息采集、出租房屋安全监管、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服务应用。目前,已完成平台技术研讨、建设方案专家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启动招投标程序。三是制定评估验收办法。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照市里《实施方案》制定评估验收办法,明确评估验收标准,指导各地对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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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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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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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成并落实居住证积分管理配套的实施细则、积分受理审核规范等,确保居住证积分管理政策全面实施。推动开展“积分落户”等积分应用工作,根据“指标总量”,确保积分入围人员的落户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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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分申请情况
我局市流动人口办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实施了居住证窗口设置、业务培训、积分受理、积分审核、积分核定、积分告知、异议核查、异议复核等积分管理相关工作。
(一)积分落户准备。自1月下旬发布“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至3月1日正式开始受理积分申请,各地按要求完成了经费落实、窗口设置、人员招录、设备采购、业务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确保了积分管理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二)窗口受理情况。积分受理期间,全市市区共开设95个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各地大部分将积分受理窗口设置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或镇(街)办事服务中心,部分地区受条件限制,窗口设置在警务室(站)或派出所便民服务窗口,较好解决了流动人口积分申请就近办。3月份共受理积分申请25036人,其中获有效积分的25028人,7人被一票否决,1人因居住证使用功能被终止。(三)积分审核情况。居住证积分审核单位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高度重视积分管理审核工作,全力做好业务指导,督促和落实专人跟进。根据《杭州市居住证积分受理审核规范》要求按时完成了相关指标的积分审核。市流动人口办与各积分审核部门及时联动,解决审核工作难点问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积分窗口运行问题。我市居住证积分政策已全面实施,按《办法》积分受理窗口设置应该是常态化的。但当前,我市居住证积分应用项目还不多,“积分落户”一年一个月集中受理和一个多月的积分审核及异议申请,“积分入学”仅在滨江区开展,全市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全年常态化运行行政成本会变大,窗口的利用率会降低。(二)积分审核把关问题。因积分审核涉及多个部门,今年又是第一年第一次进行积分受理和审核,从前期积分情况看,窗口新招录的人员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对准备相对不足,部门积分审核中也存在把关不严、口径不一致等问题。经过规范和及时纠正,中后期总体情况良好,总体积分异议核查申请和异议复合申请量低于0.5%的合理范围内。(三)系统数据支持问题。当前,市流动人口办划归市公安局后,相关数据共享应用均要通过公安科通部门,且积分管理系统的开发和数据对接工作量大面广,目前我办人员相对不足,系统跟进和开发工作相对滞后。此外,居住年限和缴纳社保年限省级信息系统覆盖不全,在2000年前持有手工填写的《暂住证》的申请人,并未纳入信息系统管理,需人工核定。省级社保数据还无法实现共享,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手工核算。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多部门联合共同推动积分应用范围。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积分管理政策及积分应用范围。我办建议教育部门适时全市市区范围内推广应用,通过积分管理制度建立程序公正、机会公平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入园制度,统筹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建议住保房管部门结合现有保障房提供机制,适时通过积分管理模式,有序解决流动人口住房保障问题,可在区级保障房范围内先行先试。我办将根据积分应用情况,牵头做好积分申请受理,统筹做好积分管理工作,确保流动人口有序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和保障。同时,要求统筹安排好对窗口人员和相关力量,确保人员不流失,业务不间断,确保下一轮积分受理或积分落户集中受理启动前,窗口、人员及业务培训能快速到岗到位。(二)建议市政府适当调整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现有积分指标体系经过今年“积分落户”应用的实践,我们发现部分指标在实际审核操作中,存在一定的工作难度,且已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如对合法稳定就业情形认定上,拟以“在我市市区就业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作为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将更为简化,操作性更强。再如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近年来市、区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已根据上级要求全部取消,因此“获省、市、区及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指标项也建议作适当调整。(三)加强业务对接提高信息数据支撑力度。在今年现有实现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与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科通局加强沟通,加快推进积分指标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共享程度,进一步优化当前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提高积分审核信息化辅助程度,减少人工干预程度,提高积分审核效率,确保积分审核公平。同时,推动各积分审核部门业务条线上加强对审核受理规范的理解和培训,规范窗口的受理、材料录入、积分审核、积分核定、异议受理等各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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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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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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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制定下发《晋江市公安局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警调衔接”工作的意见》,在13个区(县、市)建立不少于1个“警调衔接”工作示范点(管委会除外),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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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市局印发《晋江市公安局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方案》(杭公通[2018]12号),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不断推动社会基层治理创新,大力提升城乡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围绕“树品牌、立标杆、展形象”目标,全面总结和展示杭州公安机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成果、新亮点;围绕“确保系列纪念活动绝对安全”的目标,切实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为纪念活动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5月21日,市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警调衔接”工作的意见》(杭公基础[2018]19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深化完善“警调衔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夯实基层,确保调解工作向网格延伸;进一步主动作为,加强矛盾纠纷预警预测能力;进一步注重借力,搭建调解工作多元化格局;规范运作,全面提升调解工作实效。
今年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警调衔接”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截至目前,除滨江、淳安外,其他11个区(县、市)均已确定建立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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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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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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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警犬基地扩建工程3号楼、5-8号楼扩建工程施工建设,完成投资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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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工程目前已完成主体中间结构验收,装饰工程完成约30%,水电安装同步跟进。
实施情况:工程开工以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资金支付完成200万。工程还未投入使用,仅从观感、监理单位报告、之江质检站的整改评价、使用单位的反应来看尚可。
主要存在的问题:1、工程工期比预期有所延后,原因可归纳为因年初之江区安全整改、春节因素、施工单位施工力量不强等。另外建筑市场用工比较紧张,工程属于中小型项目,中标单位实力也不强,劳动力调配,招纳都比较欠缺,无法突击赶工。2、现场管线不明,给排水管道需要在室内完成外加拆除及周围地面清理后再次勘探,如果与最初设计需要利用的老管线差距较大的话,须较大范围增加市政施工量,另外,外围地铁及320大市政建设影响工程排水总管的接入施工。
采取措施:多次与施工单位进行接触,施工单位也在尽力配合人员的调配。与之江质监站等建设施工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对验收和检查整改报验等环节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与地铁集团、大成集团等协调外围影响事项。对场地内老市政管道也调阅的各时期的图纸,做好再次勘探的准备。
下一步工作:争取在10月完成合同内施工项目,对原估计不足需要增加的项目如市政管道等,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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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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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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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医院医技检查楼及配电房建设工程达到验收标准,完成投资3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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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底,我局安康医院医技检查楼及配电房建设工程中,医技检查楼已经浇筑结顶,配电房完成一层浇筑,目前共计支付资金:251338.4元[监理分期费40000元;连廊拆除费用(去年遗留)12669元;连廊玻璃雨棚、玻璃顶设计费18000元;支付工程款5%(180669.4元)。]同时配电房里配套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完毕,合同拟订完成。按照目前工程施工进度,预计在11月中旬能完成竣工验收,届时可以支付至工程合同价的85%(3071379.8元),连同前期支付资金,共计3142048.8元。现拟配电房室内电缆沟工程,经过测算资金需要约99845元,以上共计确定资金需支付3241893.8元,超出今年考核目标320万元预算,多余资金拟在明年预算计划中落实。
下一步工作目标,完成配电房浇筑,并对医技检查楼及配电房砌墙,完成室内装修,完成电缆沟工程及一些配套设施建设。后期拟对工程施工管理加大进度,争取在计划前完成竣工验收,确保年度考核目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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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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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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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支部(总支)全面开展创建“最强党支部”工程,以“支部建设最有力、运行机制最完善、组织生活最规范、党员管理最到位、纪律作风最过硬、作用发挥最突出”的“六最”标准,创建 个“最强党支部”,总结提炼 个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具有公安特色的党支部(总支)工作法,推动全市公安系统的基层党支部质量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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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六最”的创建标准,“十个一”的工作任务,“三步走”的创建时间,全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最强党支部”创建工程。2、做好全市公安系统党建工作暨创建“最强党支部”工程动员部署会议各项工作,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政法委书记张仲灿到会指导,并对市公安局做法予以了高度肯定。市公安局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市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部署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省、市多家媒体对市公安局创建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3、印发《杭州市公安系统开展创建“最强党支部”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进一步规范市局机关党组织设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费工作的意见》及《进一步落实固定主题党日制度的意见》;4、创建情况得到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副省长、公安厅长王双全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5、进入查补短板阶段:各党支部要参照“六最”目标,列出三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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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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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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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做好杭州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车乱开”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列入当年度需要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乡镇(街道)的专项治理工作;交叉路口、重点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守法率达到80%,基本杜绝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实现列入当年度需要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乡镇交通管理队伍100%覆盖,全面实现运用科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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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进展情况
1、已实现2018年度需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乡镇交通管理队伍100%覆盖;2、已有145个乡镇、街道实现运用科技手段进行交通管理,覆盖率为97.3%;3、2018年要达标小城镇已基本杜绝燃油助动车上路,机动车守法率约78%,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守法率总体约70%。
二、实施情况绩效分析
道路秩序明显改善,百姓满意度提升,部分交通节点消除。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部署。7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小城镇“车乱开”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会,对省里新版的《考核办法》及《长效管理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建德、临安、萧山大队在会上介绍了小城镇经验。会上,围绕部分区县工作进度滞后、地区发展不平衡、报表数据不实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紧紧围绕考核指标,强化组织协调,逐项抓实落地,全力实现不扣分、得高分的目标。
2、加强秩序整治。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市交警局统一部署,继续秉承“久久为功、依法治理”的整治理念,对路面交通违法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每日通报、每周发布整治实绩、每月进行结果考核,确保整治成效得到持续提升。8月份,全市已查处小城镇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8万起。8月20日,城市数据大脑交通治堵项目V2.0在全市铺开进行试运行,此次试运行延伸到了4区3县(市)及大江东,从目前运用情况看,对日常交通违法查处、交通拥堵处置、交通事件预警等多个方面都起到了显着作用。
3、加强指导协调。根据省整治办要求,按照指导意见,多地交警部门推动区、县(市)政府加强各乡镇交通规划编制及队伍建设、科技提升等工作。支队城镇办也多次受邀参加小城镇交通治理专项方案评审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因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区、县(市)党委政府,实施主体是乡镇(街道),作为市级交警部门,只是指导作用。因此在具体工作推进中,需要会同其他专项行动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省、市整治办的统筹下,加强协调对接,继续做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车乱开”专项行动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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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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