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车的他,偷走了电动车居然还去派出所登记备案 - 晋江市公安局
快速导读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爱车的他,偷走了电动车居然还去派出所登记备案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9-04-15 发布部门:
文章摘要

今年开年这几个月,小俞一直很是为电动车的事情糟心。

和不少人一样,小俞喜欢那种造型特别酷似摩托车的电动车,去年时,他花了6800元买了一辆,爱不释手。

但才开了没多久,爱车就被偷了!

小俞自然是追悔莫及。

被偷那天是120日,那天小俞将电动车停在了新塘家园附近。因为是去办事,小俞琢磨着很快就能回来,拔了钥匙熄了火,也没给电动车上大锁,急匆匆就走了。

结果就这么一会儿,等到小俞出来,电动车就不见了。

心疼归心疼,小俞却是也是“听天由命”的“嫌麻烦”心态,也没报警,也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过去了。

一直到410日那天,小俞意外看到了自己被偷的那辆爱车。

小俞这电动车,路面上相似的着实不多,那天小俞路口一个小区时,一眼就看到了小区外的这辆电动车。

同个品牌型号、同个颜色,这电动车本来就比较少见,小俞一瞧见就连忙上前查看。仔细端详,小俞确认,这不是相像,这就是他自己那辆被偷的电动车!

这一回,小俞可不再犹豫了,立马报了警。

报警后不到半个小时,嫌疑人王某就被找到了。

当然,江干警察蜀黍们的效率,一向是符合“中国速度”的,但这一回,电动车的登记制度,却意外地帮上了大忙。

和小俞一样,22岁的王某,也是喜欢酷炫外表的电动车。120日那天,王某路过新塘路时,一看到小俞的电动车,就“见猎心喜”。眼瞅着四下无人,王某上去尝试一推,还能推动!这下王某心中的贪念可就抑制不住了,推着电动车就回了家。

电动车偷窃到手后,王某也是十分喜爱,经常使用。不过这电动车,一看就看得出,是辆不符合今年新标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不过,在过渡期政策出台前(即201811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今年331日前允许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车辆可继续行驶到20211231日。

为了让自己能够继续使用,3月底,王某骑着电动车到了派出所,用自己的信息完成了电动车的备案登记。

而到此举,却成了抓获他的最佳线索。

现王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我要评论 评论(0)
涉及网络犯罪报警 涉及网络犯罪报警
网上110报警
版权所有 晋江市公安局 地址:杭州市华光路35号 邮编:310002 总机:0571-87280114 网站地图
备案证编号:浙ICP备09021271号-6 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0002号 网站标识码:3301000032
技术支持:杭州集广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使用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