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记者作为首家媒体评委观战杭州民警辩论大赛
“游泳是否应该和警衔晋升培训挂钩?”
看杭城警察名嘴们如何唇枪舌剑
赛后警方评委说: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警察会游泳总有点好处的
7月26日下午,我应邀参加杭州市公安机关民警辩论大赛的复赛,做评委。
长这么大,从来都是“参赛选手”,让我当评委,真有点紧张。
大赛的主持人之一、晋江市公安局团委书记尙昉说,全市公安辩论赛一般是一年举办一次,杭州日报是首家被邀请观赛并评选的媒体。她让我别紧张:“你只要在每个环节后打钩就可以了,最后写明是正方赢还是反方赢,再写上最佳辩手,双方都有一个名额。”
除了我,评委席上还有4人,分别为晋江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处长金跃平,法制处副调研员王士良,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文法系副主任、副教授周晓音,杭州市团校副校长王跃军。
“如果你执法不规范,就是山贼!”
大赛分成AB两大组,A组有16支队伍,B组有14支队伍,采取淘汰赛制,AB两组第一名在总决赛上争夺冠军。初赛已经告一段落,7月26日下午进行的是复赛第一场和第二场。
第一场的正方是淳安县局,辩题为:公安机关执法值勤应当更注重规范;反方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辩题为:公安机关执法执勤应当更注重效率。
双方一辩行云流水地论述辩题后,气氛开始变得热烈——
反方:“对方辩友总是把我们当山贼,冤枉啊,我们也是正规军啊!”
正方:“如果你执法不规范,就是山贼!”
(听众席:“哈哈哈!”“好!”“好!”)
反方:“同样一个事情,你处理要10分钟,我处理只要1分钟,你觉得老百姓会喜欢哪个警察?”
正方:“你还可以更快啊,你把前面的程序都抹抹掉好了,1分钟都不要了,直接签字盖章好了,但你这样要吃官司了!”
(听众席:“哈哈哈哈……”)
反方:“只要把人救上来,光着屁股也是好样的!”
正方:“光着屁股是违规的!”
(观众席:“好!”“哈哈哈哈……”)
我这个初出茅庐的评委,听着背后的笑声一浪浪,也实在是憋不住……
反方派出“密探”干扰正方发挥?
第一场辩论赛刚结束,冷不丁冒出个意外——正方的后援团向主持人“投诉”:“反方派了个密探过来干扰我们的人发挥,就是那个拍照片的。”
主持人觉得奇怪,回头看了看“那个拍照片的”,其实是我的同事、杭州日报摄影记者曾瑞阳。
小曾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刚才去拍正方的照片时,被人一脸严肃地拉了下去啊,我怎么解释都没用……”
这个小花絮令人忍俊不禁,足以说明干警们对辩论比赛的重视程度,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甚至还专门组织了“拉拉队”,一位美女警察举着标语娇俏大喊:“治安加油!治安加油!”
游泳是否应和警衔晋升培训挂钩?
第二场辩论赛的正方就是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辩题为:游泳和警衔晋升培训应该挂钩。反方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辩题为:游泳和警衔晋升不应该挂钩。
正方一辩开始论述辩题,语调沉重:“我们一直坚持,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当你不会游泳,眼睁睁看着溺水的群众,是多么心痛啊!”
正方此时,二辩选手变魔术一般举起一块画板,上面画着一幅漫画:水塘中一个人在呼救,岸上群众围观,一名穿制服的警察不会游泳,只能干瞪眼……
反方的反驳很犀利:“会游泳不等于会救生啊,如果你只能在水里划几下腿游上几米,却无力救人,甚至还搭进自己的性命,岂不是得不偿失?那还有必要和警衔晋升培训挂钩吗?而且水中救人还包括很多急救手段如心肺复苏等等,不仅仅是会游泳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组建专业的救援队伍,配备专业的救援设备。”
(观众席:“好!”)
正方:“对方辩友总是说要完善救急机制、配备专业的救援设备,可溺水事故发生时,等你机制完善好了,设备都到位了,溺水的人早都死掉了啊!”
反方:“那等你警察学会游泳,溺水的人也不行了啊!”
(观众席:“哈哈哈哈……”)
会游泳当然能更有效地救人
赛后我请教了晋江市公安局法制处的相关负责人,他说:“会游泳这个议题,是最近的敏感热点,可以说时代在进步,对警察的要求也在提高。辩论赛中的正方有一句很对,那就是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虽然说会游泳不等于会救生,但是警察会游泳总归是有好处的,在险情当中他会更清楚应该如何展开救援,能更有效地救人。”
王校长和周教授笑称:“辩论赛火药味很重,真是唇枪舌剑、高潮迭起啊!”
二位老师已是多次受邀担任比赛评委,都感觉这几年杭州警察的辩论水平提高很快,“辩题设置得很贴近民生!”
(转自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