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开始,《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共21个条款,适用对象是在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积分申请人,围绕积分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指标体系、积分规则、操作流程等具体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今天,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办法》是总纲,正式发布后,由积分应用部门再制定实施细则
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将《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或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管理应用采用“1+1+X”的模式,即一个积分管理办法、一套相对固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和多部门或地区进行积分应用。因此,《办法》是总纲,相关部门或地区需要应用积分提供公共服务或落户,还需要研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积分指标管理体系突出奖惩激励和科学引导设计
积分管理指标体系由基础分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分指标包含年龄状况、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能或技能水平、就业及参加社保情况、住所及居住年限情况等指标。加分指标充分考虑了奖项荣誉、社会服务、投资纳税、科技创新等,通过加分引导社会创造良好氛围。
同时,对一般刑事犯罪、强制隔离戒毒的、收容教育、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及失信行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等设置了扣分项,并有5年的追溯期限,最多的一次可扣80分,并实行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该体系还设置了一票否决,对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及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实行一票否决。
对在滨江区已开展了两年居住证“积分入学”试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办法》进行了保留。
同时,《办法》还赋予部门或地区一定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即在充分考虑引导人口合理流动,优化人口空间布局的基础上,部门或地区可以增设特定公共服务领域、重点区域等引导性指标。
此外,杭州市作为全国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正在大力倡导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为此,针对居住在租赁房屋的申请人,达到一定年限的考虑“租购同分”。
积分申请“一窗办”、“网上办”、“简化办”,实现“最多跑一次”
《办法》遵循“最多跑一次”理念,设计了积分申请方式。
居住证持有人可随时向积分窗口申请积分,由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情况进行网上审核,实现积分申请“一窗办”。
申请人可登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应用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和预约办理,实现积分申请“网上办”。
申请时对已实现信息共享或联审联办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免去了申请人提供各类证件和证明材料,实现积分申请“简化办”。
同时,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用人单位管理部门,提出积分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积分申请,实现积分申请“委托办”。
积分管理程序注重公开透明和权益保障
除了实体内容上的创新规定与衔接设置,《办法》的特色还在于规定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积分管理程序。
《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告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的义务。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变更手续等相关业务时,公安机关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行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
《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相关部门为申请人提供积分享受公共服务或积分落户前,应当将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了流动人口的知情权。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时的核查和复核程序。
“这些程序性的规定,无论对于确保流动人口的权益,还是对于积分制度的可操作性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流动人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多少积分才能享受相应公共服务或申请落户,要看应用部门的实施细则
具体达到多少积分才能享受相应公共服务或申请落户?得看具体的积分应用的部门,根据正式发布后的本积分管理办法,相关积分应用部门还需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比如:由市公安局制定“积分落户”实施细则,会同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城市人口总体发展规划、申请人数等情况,确认当年落户具体指标总量,再划定落户的积分分值。
目前,《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10月17日,在这期间,大家有任何意见,都可以上政府网站上提出。
据市流动人口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对于加快市民化进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优化流动人口结构,促进我市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和推进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分级保障、有序覆盖、精准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