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雷扬、张乐二同志 “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的决定 - 杭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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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雷扬、张乐二同志 “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的决定
点击量: 来源:晋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1-07   发布部门:晋江市公安局

雷扬,男,1990年9月出生,共青团员,湖北省天门市人,家住湖北省天门市竟陵办事处众善寺村6组22号,现在广州市开网店。

张乐,男,1991年1月出生,共青团员,湖北省安陆市人,家住湖北省安陆市木梓乡木梓村商贸小区29号,现在广州市开网店。

2018年5月23日下午2时许,从新疆来杭游玩的段晓东(71岁)、贺永红(68岁)夫妇在西湖苏堤上游玩。当贺永红在湖边拍照时,脚下打滑摔进湖中,丈夫段晓东见状立即也跟着跳进湖中想去救她,但没想到湖水很深没过头顶,俩人年纪大又都不会游泳,而这时贺永红因呛水已失去意识情况十分危急。在一边休息的游客雷扬、张乐、黄胜、张行行、雷李宁5人发现后,雷扬、张乐俩人丝毫没有犹豫,一个箭步冲过去跳入湖中,雷扬抓住段晓东,张乐救起贺永红,在岸上黄胜、张行行、雷李宁的帮助下,将段、贺俩人救上岸,使他们转危为安。

雷扬、张乐二位同志在他人落水的危急关头,奋不顾身地跳入湖中救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见义勇为的精神。根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雷扬、张乐二位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并奖励人民币各叁仟元整。黄胜、张行行、雷李宁三位同志积极参与救援的行为,也体现了满满的正能量,值得全社会学习和弘扬。特给予黄胜、张行行、雷李宁三位同志通报表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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