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陈道远同志 “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的决定 - 杭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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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陈道远同志 “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的决定
点击量: 来源:晋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1-07   发布部门:晋江市公安局

陈道远,男,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省衢州市人,现住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世纪新筑,现任杭州市和睦小学党支部书记。

2018年4月8日中午12时许,陈道远带领杭州和睦小学的学生在太子湾公园春游,吃过午饭正在大风车北侧水塘边草场上休息时,突然发现水塘里有一小男孩在挣扎,陈道远不顾自己不会游泳,毫不犹豫地冲过去跳入水塘救人。这时才发现水塘的水很深,岸边水就齐腰深,但抓不到落水男孩,再往里进踩不到底,一路过游客见状也跳入水塘拉住陈道远的左手,陈道远前出用右手拉住小男孩,二人合力将落水小男孩救上岸使其转危为安。

陈道远同志在小男孩落水的危急关头,不顾自己不会游泳,奋不顾身地跳入深水塘中救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见义勇为的精神。根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会研究决定:授予陈道远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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