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档案管理办法 - 杭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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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档案管理办法
点击量: 来源:晋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11-07   发布部门:晋江市公安局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本市的见义勇为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处基金会文书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对基金会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做好基金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4)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二、归档范围

1)基金会理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2)基金会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3)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三、平时归卷

1)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2)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并加以整理,送文书归卷。

3)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妥善保管。

四、立卷

1)归档的材料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基金会档案永久保存

2)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

3)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4)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时间填上以示负责。

五、借阅管理

1)档案一般仅供在基金会内阅看外借的须办理登记手续。

2)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六、实施

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补充,由理事长批准后实施。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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