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知识之防诈骗篇 - 杭州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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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知识之防诈骗篇
点击量: 来源:晋江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4-22   发布部门:淳安县局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分子利用大学生单纯、善良及某些学生爱贪小便宜的心理在各高校内行骗,给被骗同学造成了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现就骗子常用的几种行骗手段介绍于后,希望广大同学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

    (1)假冒大学生,骗取银行卡。诈骗分子往往谎称要马上返校,但银行卡被自动取款机吞掉,借用同学的银行卡让其家人给其汇款等手法,目的是借机窃取密码,并将银行卡掉包,分手后即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

    (2)投其所好,引诱上钩。一些诈骗分子往往利用被害人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而骗取财物。

    (3)真实身份,虚假合同。利用假合同或无效合同诈骗的案件,近年有所增加。一些骗子利用高校学生经验少、法律意识差、急于赚钱补贴生活的心理,常以公司名义、真实的身份让学生为其推销产品,事后却不兑现诺言和酬金而使学生上当受骗。

    (4)以次充好,恶意行骗。一些骗子冒充学生会干部、高年级学生到宿舍推销相关产品,声称优惠赠送,要求先交订金,且最后能退钱等形式进行诈骗活动。一些推销产品的人,一发现室内无人,就会顺手牵羊、溜之大吉。

    2.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活动,多知道、多了解、多掌握一些防范知识,这对于自己有百利而无一害。

    (2)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不贪图便宜、不谋取私利;在提倡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性,不能轻信花言巧语;不要把自己的家庭地址等情况随便告诉陌生人,以免上当受骗;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谋求择业等;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更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3)交友要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对于熟人或朋友介绍的人,要学会“听其言,查其色,辨其行”,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交友最基本的原则有两条:一是择其善者而从之,真正的朋友应该建立在志同道合、高尚的道德情操基础之上,是真诚的感情交流而不是简单的利益关系,要学会了解、理解和谅解;二是严格做到“四戒”,即戒交低级下流之辈,戒交挥金如土之流,戒交吃喝嫖赌之徒,戒交游手好闲之人。

    (4)同学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有些同学习惯于把个人之间的交往看作是个人隐私,一旦上当受骗后,无法查处。有些交往关系,在自己认为适合的范围内适当透露或公开,这也是安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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