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新养,男,1950年7出生,生前系淳安县姜家镇浮林村人,村民代表。
2011年2月5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淳安县姜家镇浮林村下坞坑山林突然起火。余新养同志得知火情后,马上拿起柴刀、扛起三角锄,赶往火灾现场扑救。上山初期,扑救队伍分工清楚,在起火点附近,每个人隔开三米左右,用柴刀劈开周边的茅草和枯枝,劈出一条条防火带。救火队伍用镰刀割了半个小时左右,火势得到控制。但就是这个时候,风向突变,加之气候干燥,原本被扑灭的许多火点再次着火,“忽忽”的火苗声和“噼啪噼啪”的树枝爆裂声2里外都能听到,目测火苗达10余米高。在短短几分钟时间,火越过防火隔离带,开始蔓延。在山上的灭火的人员,靠近山顶的人往上跑,靠近山下的人往下跑。而处在山腰处救火的余新养同志与姜良青、姜崇槐、姜美娣、姜继学、姜明堂等六人很快被大火包围、吞噬,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在浮林村,余新养有良好的口碑。他乐善好施、遵纪守法,为人善良。
为弘扬余新养同志奋不顾身抢救集体财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余新养同志牺牲后,2011年3月9日,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2011年2月6日,淳安县人民政府追授余新养同志为“见义勇为勇士”,追记三等功一次。2011年2月7日,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余新养同志为“杭州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