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关于授予李勇民、邢惠亚、鲍志校 “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11-07

李勇民,男,1955年11月出生,浙江杭州市人,现住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536号,退休。

邢惠亚,女,1955年12月出生,浙江杭州市人,现住杭州市上城区光复路236号,退休。

鲍志校,男,1944年5月出生,浙江杭州市人,现住杭州市上城区光复路240号,退休。

2018年8月28日17时,犯罪嫌疑人江某某因怀疑受害人李某挑拨其夫妻关系,持菜刀到光复路219号找李某理论,争执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用菜刀砍伤李的背部与腿部,流血不止,情况危急大声呼救。正在附近的鲍志校发现后第一个冲上去,试图夺下江某某手中的菜刀,江向鲍挥刀喊“你不要管!”。没能夺下菜刀的鲍跑到附近找来保安和群众帮忙。随后赶到的李勇民一边劝阻一边趁江某某不备夺下其手中的菜刀,江某某边和李某争吵,且试图夺回菜刀,邢惠亚看见后将江某某推开,边拦住边劝导,使江某某冷静下来,在邢惠亚的协助下,李勇民得以脱身,将菜刀拿回家放好,制止了可能引起的进一步伤害,后邢惠亚为李某包扎伤口,直至民警赶来。

李勇民、邢惠亚、鲍志校三位同志,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为,彰显了见义勇为的精神。根据《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李勇民、邢惠亚、鲍志校三位同志“杭州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称号,李勇民发给奖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邢惠亚、鲍志校各发给奖金人民币叁仟元整。